PALM COAST FLORIDA GROUP, LLC 是佛罗里达州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,投资于该公司具有很高风险,仅适合于在相关领域具有相当的投资经验,并了解此投资项目的特定风险因素的投资人。另外,该公司项目的投资,只适合于投资人对资金没有流动性的要求的情况,并愿意接受资产转让的限制。
投资人应该具备
公司有权将项目出售给经认证的投资人 (即所谓"合格投资人"),除此之外,项目只出售给那些接受公司合约,并提交了“要约问卷”的投资人:
1. “合格购买者”是如下定义的自然人:他本人或夫妇两人拥有至少50万美元净资产,或者最低净资产为25万元,并已在过去一年纳税,并在本年度预计将有最低10万美元的资金收入。 (净资产可以包括住宅、家具和私人汽车);
2. 投资者应该具备财务和商业方面的知识,能够评估项目的优缺点和风险。
3. 投资者对该项目投资带来的风险,应具备相当的承购能力。能承受日常生活和突发事件的风险,对所投入的资金没有流动性需求。
4. 投资人需要用自有的资金账户进行投资,不能二次销售和转让。
5. 章程 D 中所描述的“合格投资人”是如下定义的:
- 任何自然人,其个人净资产或其夫妇两人的净资产,在购买时,应超过100万美元;
- 任何自然人在最近两年里每年的个人收入应该达到20万美元,或者其夫妇在最近两年里每年的总收入达到30万美元,并能保证本年度也能达到同样的收入水平;
每个投资人还必须悉知: (a) 他或她知道自己的投资项目没有在证券管理条例下登记,甚至他或她不具备单独登记的权利; (b) 他或她需要知道,他或她将签署某些备忘录,其内容包括对转让的限制规定,除非该转让限制是不符合证券法和相关的州证券法 (包括投资人适宜标准); (c) 对投资资金的支付没有任何困难; (d) 预约订购者对其投资计划、认购项目的承诺,应与他的净资产相符。
在您决定提交投资意向之前,请仔细认真阅读并理解投资条款和相关的所有文件。投资条款和相关的所有文件以英文原版为准,此中文翻译仅作参考,不具备合同效力。公司将审查所有的提交文件,凡是不符合以上投资人标准的投资者,将会被拒绝。
其他需求
只能用投资人本人的资金账户订购项目,来自其他账户的付款,将不被接受。 资产将不能用来转手、分销和其他处置。每个潜在的投资者都需要根据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给公司,这样,公司可以对投资人做出全面的评估,以确定他是否符合投资人标准。
美国移民局 (USCIS) 可能会拒绝任何申请永久居留权的投资人的申请。如果是 I-526 申请被移民局拒绝,公司会将投资资金退还给 EB-5 投资人。此种情况下,Palm Coast Florida Group 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层,将告知 EB-5 投资人其已投入资金的使用状况。如果投资人已经取得他/她的条件绿卡,管理费用将不予退还。